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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的测绘基准是为开展测绘工作所建立的一系列起算点、起算面及其相应参数,主要包括以下四类:
一、大地基准定义:建立大地坐标系统和测量大地坐标的基本依据。作用:确定地面点在参考椭球面上的位置。
【实例】
1954年北京坐标系:早期采用的参心坐标系,基于克拉索夫斯基椭球体。
1980西安坐标系:以陕西省泾阳县永乐镇为大地原点,提高了精度。
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(CGCS2000):自2008年起正式启用,属于地心坐标系,与国际地球参考框架(ITRF)一致,精度更高,适用于现代测绘和导航定位。
二、高程基准定义:建立高程系统和测量空间点高程的基本依据。作用:确定地面点相对于统一基准面的高程。
【实例】
1956年黄海高程系
基准面:青岛验潮站求得的黄海平均海水面。 水准原点高程:72.289米。
1985国家高程基准
基准面:与1956年黄海高程系相同,但对原点高程进行了更精确测定。水准原点高程:72.260米。
应用:全国统一的高程起算标准。

三、深度基准定义:海洋深度测量和海图上图载水深的基本依据。作用:确定海洋深度和海底地形。
【基准面】
中国海区:自1956年起采用理论最低潮面。
内河、湖泊:采用最低水位、平均水位或设计水位。
四、重力基准定义:建立重力测量系统和测量空间点重力值的基本依据。作用:提供重力场数据,支持地球形状研究、大地水准面精化等。
【实例】
1957年重力测量系统
1985年重力测量系统
2000国家重力基准
组成:包括21个重力基准点和126个重力基本点。
精度:满足高精度重力测量需求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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