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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观测方法
三、四等水准测量可采用DS3及以上精度的水准仪(也可用电子水准仪),水准尺可用双面尺。观测程序可简述为“后—前一前—后”,即在每个测站上的观测顺序为:
1.后视黑面,依次读取下丝、上丝和中丝读数;
2.前视黑面,依次读取下丝、上丝和中丝读数;
3.前视红面,读取中丝读数;
4.后视红面,读取中丝读数。
每个测站观测及计算的先后次序及记录表中填写的位置见下表:

四等水准测量观测顺序也可以采用“后一后一前一前”。四等水准测量还可采用单面尺进行观测,其观测顺序为“后一前一变更仪器高一前一后”。
二、计算与检核的方法
1、三等和四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
工程测量标准对三等和四等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见下表:


2、计算与检核
(1)视距计算
后视距离:(9)=[(1)-(2)]×100
前视距离:(10)=[(4)-(5)]×100
前、后视距差:(11)=(9)-(10)
前、后视距差(11)之值应符合规范中之规定。
前、后视距累积差:(12)=前一站的(12)+本站的(11)
(12)之值应符合规范中前、后视距累积差的限差要求。
(2)高差计算
①同一水准尺红、黑面中丝读数的校核
红、黑面中丝读数差按下式计算:
前尺:(13)=(6)+K前- ( 7)
后尺:(14)=(3)+K后- ( 8)
其中:K前、K后为两水准尺红、黑面的常数差,分别为4.687m 和4.787m 。
(13) 、(14)之值应符合规范中红、黑面读数差限差的要求。
②计算黑面、红面的高差
黑面:(15)=(3)-(6)
红面:(16)=(8)-(7)
由于两尺的红面常数差K分别为4.687m和4.787m,因此(16)±0.100后才是红面测得的高差。若后尺为4.687m, 前尺为4.787m, 应取“+”号;反之,后尺为4.787m, 前尺为 4.687m, 则应取“-”号。
校核:(17)=(15)-(16)±0.100
=(14)-(13)
(17)之值应符合规范中红、黑面所测高差之差的限差要求。
③计算平均高差

(3)测段的最终校核
①高差部分
Σ[(3)+(8)]-Σ[(6)+(7)]
=Σ[(15)+(16)]=
2Σ(18)(±0.100)
其中,括号中的±0.100在测站数为奇数的情况下才需要。
②视距部分
Σ(9)-Σ(10)=末站的(12)
水准路线总长:
L=Σ(9)+Σ(10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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