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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地形要素信息分类
1. 测量控制点
2. 水系
3. 居民地及设施
4. 交通
5. 管线
6. 境界
7. 地貌
8. 植被与土质
(根据《1﹕500、1﹕1000、1﹕2000 地形图图式 GB/T 20257.1-2007》)
六、 地形测量工作流程
地形测量作业流程如下图:
七、地形图基本要素
1、数学要素
包括坐标系统、比例尺、控制点坐标。
2、地形要素
包括图幅内的各种地物、地貌要素,是地形图要表示的主要内容。
(1)地物——地面天然的或人工形成的物体,用地物符号表示。地物符号可分为:
①比例符号:按比例尺把地物的形状、大小和位置缩绘在图上的符号;表示出轮廓特征。
②非比例符号:采用统一规格、概括形象特征的象征性符号,只表示地物的中心位置。
③半比例符号:对于一些带状延伸地物,其长度可按测图比例尺缩绘,而宽度无法按比例表示,一般表示地物的中心位置。
④地物注记:对地物加以说明的文字、数字或特定符号。
(2)地貌——地表的高低起伏形态,主要用等高线表示。
3. 注记要素
说明地形图测制状况及为方便使用地形图提供的内容。
①图名、图号、比例尺、外图廓。
②坐标系统、高程系统。
③测图方法、测图日期、测绘单位。
④三北关系图、图幅接合表等。
八、地形图接边的一般原则及精度要求
1. 地形图应测出图廓线外 5mm。
2. 地形图的接边只限于同比例尺同期测绘的地形图。
3. 接边限差不应大于规定的平面、高程中误差的 2 倍。
此外,接边时线状地物的拼接不得改变其真实形状及相关位置,地貌的拼接不得产生变形。
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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