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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独立宗地面积测算的项目及关系
(1) 用地面积,即宗地面积;
(2) 建筑占地面积,即基底面积;
(3) 其他面积,指宗地内基底面积以外的面积。
以上各项的关系是:用地面积=基底面积+其他面积。
2、组合宗地面积测算的项目及关系
(1) 共有使用权面积,即宗地总面积;
(2) 权利人用地面积,即各权利人应拥有的土地面积;
(3) 分摊基底面积,即各权利人应分摊到的基底面积;
(4) 分摊共用面积,即各权利人应分摊到的除基底面积以外的土地面积;
(5) 其他面积,如自购花园面积等。
以上各项的关系是:权利人用地面积=分摊基底面积+分摊共用面积+权利人的其他面积。
3、土地面积分摊原则
(1) 各权利人在获得房地产时已签定了合约,明确各权利人应拥有的房地产份额或面积的,登记时则按合约明确的份额或面积计算各权利人的用地面积。
(2) 原没有明确各权利人的用地面积,则以各权利人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土地面积。分摊时先分摊基底面积,然后再分摊公共面积。
4、土地面积分摊方法
(1) 分摊基底面积(建筑占地面积)的计算式:
(2) 分摊共用面积的计算式
当共用使用权宗地中部分权利人拥有自购花园时,则在计算分摊共用面积时须使用下式:
5、宗地内土地分类面积的计算及分摊
一宗地中若具有不同土地类别且没有按类别划分宗地的,如需计算土地分类面积,可以从地形图、房地产现状图或宗地图上图解测算并按建筑面积分摊,各类用地面积之和应等于总用地面积。
当一宗地按用途批准建设时,对于为主要用途服务的配套设施用地可不分类计算。例如住宅用地里的小花园、绿化地、通行道路等,工业用地里的道路、绿化地、职工食堂及单身宿舍等。
当只有一个权利人的宗地内房屋的用途不同时,如地面上能划清界线,则按上述方法处理,否则,按不同用途的房屋的建筑面积分摊土地面积,如综合性大楼(多为商业、办公、住宅混合型大楼),分摊方法同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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